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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二章没有底牌?

作者:大污师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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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家宝最终并没有被抬到白云山活埋,而是被几个大汉,好好的用拳脚“伺候”了一顿,最后扔到了大街上,这都还是多亏了吴一凡最后的那句话。

    无数人看着仿佛一条死狗一样躺在地上,鼻青脸肿,浑身淤青的赵家宝,他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,也不知道是在哭泣,还是冻的?亦或者是因为畏惧?

    不可一世、嚣张狂妄、任性跋扈的在赵家宝,估计到死也不敢相信,自己居然会有这么一天吧?

    而且,前几天他还放出豪言,只要再见到吴一凡,必定打断对方双手双脚,可是,真正见了,他自己却差点丢掉小命,这不得不说,是一个莫大的讽刺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一个超级大傻13…”

    赵家宝艰难的撑起身躯,然后迅速的,逃命似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他被人狠狠揍了这么一顿,却一点怨言,一点气,一点愤怒都没有……不敢有啊!

    而且,有的,只是感觉自己很幸运,很侥幸的逃过一劫。

    要是庄卫雄真把他埋到白云山上,那真的是,死的太冤枉了!

    所以,最终被打了一顿,这个结果,他是非常非常乐意去接受的,因此感到无比的幸运。

    只是,一想到吴一凡居然是庄卫雄的侄儿,他顿时就感到一阵头皮发麻,浑身发抖。

    自己惹谁不好,居然去招惹庄卫雄这个土皇帝的侄儿?这不是找死吗?

    赵家宝只恨自己没有长眼睛,没有去搞清楚吴一凡的身份和来历,结果,差点丢掉小命。

    怕了!

    从此,赵家宝是真真正正的怕了,换句话说,怂了!

    以后,几乎没人再看到嚣张跋扈,任性狂妄的赵公子了。

    能够看到的,只是一个低调,怕事怕死的赵公子。

    也可以这么说吧,吴一凡今天给这位赵公子,好好的上了那么一课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吴一凡和庄卫雄等人,喝酒喝到了晚上快12点才散去。

    这期间,没人再提明天的商会主席竞选的事情,似乎,庄卫雄一点都不把它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这一点,倒是让吴一凡挺疑惑的。

    回去时,是叶一青驱车送吴一凡的。

    半路,吴一凡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,对叶一青问道:“叶师傅,熊叔是不是有什么底牌呀?要不然的话,他怎么那么自信,敢去扬言,这一届的商会主席,非他莫属?”

    今天晚上,庄卫雄非但表现出了绝对的信心,还似乎有恃无恐,所以,他觉得,庄卫雄绝对不是空穴来风,必定藏着什么底牌?

    “这…”叶一青沉吟片刻后,苦笑着摇了摇头,“说实话,我也不是很清楚熊哥的事情……而且,最近半年,我也没见他跟什么人有过接触,所以,所谓的底牌,恐怕是不存在的。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这下吴一凡更加好奇了,“那熊叔从何而来的自信呢?实在搞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唉!”叶一青突然长叹了一口气,“可能是熊哥太渴望当这一届的主席了吧?毕竟他已经不再年轻了,要是这一届主席还落选的话,相信他不会再有什么心力去争夺下一届的主席大选。”

    吴一凡点了点头,叶一青说得不无道理,很可能是庄卫雄太过渴望当这一届商会主席了,所以,才会出现的盲目自信……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他更应该竭尽全力的去帮助庄卫雄了。

    不过…他总觉得庄卫雄不是那样的人,而是觉得,庄卫雄有着什么必胜的把握……至于是什么必胜的把握,他又实在猜测不出来,所以,只能暂时认定,庄卫雄是盲目的自信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的时候,吴一凡就起床了,因为今天他要随庄卫雄一行人,赶赴壶城参加商会主席竞选。

    从五羊城赶到壶城,需要六个多小时的车程呢,所以,必须赶在中午之前,抵达壶城。

    既然车程这么长,为什么不去乘坐飞机呢?

    这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人多,且几乎都带着武器,所以,驱车是最方便的,没有那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壶城并不是庄卫雄的地盘,也不是陈大烈和姜东琅的地盘,而是一个直辖市,就位于南华地区中部地带。

    因此,无论是庄卫雄,还是陈大烈或者姜东琅,去了哪里,都必定小心翼翼,时刻提防着意外的发生。

    毕竟,谁也不知道,对方会不会在壶城这个地方,在大选还没有开始之前,就提前干掉竞争对手,所以,小心一点还是有必要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支车队,停在路边。

    两辆悍马在最前头开路,中间的是两辆宾利和两辆劳斯莱斯幻影,最后面的是四辆黑色的路虎。

    宾利和劳斯莱斯上,都配备着两名身着黑色西装,戴着墨镜,面容冷酷的保镖。

    这么一支车队,停在这里,着实引入注意,但是却没有人敢去靠近,因为被车队整体的气势,还有坐在车上的保镖们的气质给震慑住。

    车队中间一辆宾利上,坐着两位年轻漂亮的女子,还有一位气质冷傲的年轻男子。

    如果有五羊城医科大学的学生在此的话,肯定能够认得出来,其中一位有着花容月貌的女子,正是医科大学的第一校花,庄小燕!

    坐在庄小燕身旁的,是一个打扮时尚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,活泼、朝气,一看就是个很开朗热情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这女孩子名叫苗苗,是五羊城一位富商的独生子女,同时也是庄小燕的好闺蜜。

    苗苗对面坐着的那个气质冷傲男子,名叫郑杰,同样是一个富二代,而且还是苗苗现任男友。

    三人出现在此,除了一起前往壶城凑商会主席大选这个热闹之外,自然还是因为壶城是一座古城,一座旅游城市,可以去哪里玩玩。

    “这都几点了?怎么还没有发车呀?是在等谁吗?好像,都已经来齐了吧?”苗苗看了看戴在手上的卡地亚手表,微微蹙起秀眉,对庄小燕问道。

    “好像…”庄小燕把目光望向车窗外瞧了瞧后,道:“好像是等那个家伙吧?”

    “哪个家伙?”苗苗和郑杰同时脱口而问,毕竟庄卫雄这位大佬,这位今日的主角都来了,还有谁的架子比他还大?所以,两人自然很好奇,庄小燕所说的人是谁?

    “他……”庄小燕刚要张嘴,一双美眸,突然猛地一亮,“他来了!”

    只见,一辆老款桑塔纳出租车缓缓靠边停下,然后车上下来了一个颇为帅气的青年。

    “他?”苗苗和郑杰同时睁大了眼睛去望着那位帅气的青年,要不是因为庄小燕的目光,两个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么一个从出租车下来的青年呢!

    “不会吧?”郑杰马上哑然失笑道:“大家在这里等了那么久,居然是为了等这个,一看就是个屌丝的家伙?等他干嘛?他又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庄小燕没有说话,而是用一种嘲弄和嬉笑的目光瞟了他一眼,她对这个郑杰,其实没有什么好感,所以,她懒得向他解释吴一凡这个人,甚至,她有点期待郑杰因为瞧不起吴一凡,然后去数落或者嘲笑吴一凡,然后就好玩了。

    “这呢!”张晓燕打开车窗,连忙冲远去的吴一凡招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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