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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章 化灵境

作者:王二狗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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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回到金陵,在秦风的意思下,先是将苏轻烟和吴丛雪送回了家,又将林小雅和孙天霜送到了博物馆和百乐门,他这才跟几个陈芷雪几女回到了家中。

    现如今,光是名义上他就有三个老婆,再加上娜宁和秦悠然,秦家前所未有的阴盛阳衰。

    “回家喽!”

    一下车,小玥钥就跟被关在笼子里的麻雀一样,欣喜的跟二老上了楼。

    “老大,要没啥事,那我们就也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

    马大虎和司徒剑南刚要离去,却听秦风提醒道:“货,先把货给我卸下来!”

    “哦哦,差点忘了。”

    两人反应过来,连忙打开了大巴车的行李箱。

    “呷!没天理,为什么你们能坐车,我就得坐行李箱里!”

    小白扑棱着翅膀飞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那还不是因为你受了伤,害怕你飞到半路在掉下来?”

    秦风不屑一顾,但见对方先前被狮虎兽咬伤的翅膀已然痊愈,倒也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哞!”

    牛魔王也跳了出来,刚发出哞叫,便被秦风连忙捂住了嘴巴,道:“叫什么叫,在城里这叫扰民知道么?”

    秦风心中颇为无奈,用这货的话说那就是现在牛头山没了,他的老巢也毁了,冤有头债有主,只能跟着他。

    可是带着这样一头老黄牛在城市里,格格不入,故此很快秦风就让牛魔王幻化成了人形,尽管外面看上去像个抠脚大汉,可总好过一头牛引人注目。

    “往后我就睡这?”

    牛魔王环顾着四周由钢筋水泥著称的高楼大厦,感觉有些压抑,心说还不如待在一水乡好,最起码还能啃啃草,呼吸新鲜空气。

    “不然呢?”

    秦风头疼无比,一想到这两个天性不安分的活宝要跟自己同住屋檐下就糟糕透顶,还是小白狼好,小家伙温顺听话,就跟个宠物似的。

    “我要跟他!”

    出乎意料,只见牛魔王指着司徒剑南道:“小子,听说你有好地方去,吃香的喝辣的,还有妹子?”

    “我什么时候说过!”

    司徒剑南坚决否定,看了眼一旁目光犀利的秦风顿时脖子一缩。

    不用说,定然是这傻鸟泄的密,可一回想起对方跟着自己的时光,它就欲哭无泪,说什么都不想带。

    “本尊思来想去,觉得与其在这里,还不如跟着你。”

    小白也幻化成了人形,但跟牛魔王站在一起高下立判,俨如小鲜肉和抠脚大汉的组合。

    “别别别,我可担待不起。”

    司徒剑南连忙摆手道:“再说了,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抱怨这不好那不好么?”

    “你什么意思,本尊跟你在一起是你的荣幸!”

    小白说完,牛魔王也附和道:“就是,本王也是看在大人的面子上,才给你一个巴结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别啊,这俩货要是再跟着我,我非得精神病不可。”

    司徒剑南哭笑不得的求助道。

    “行了!这样,大虎,你先带着他们两个去百乐门,这段时间就待在那吧,不过要记得,别整出事。”

    秦风想了下,要是真让这俩家伙留在家里,估计他能受得了,邻居都受不了要去投诉,而且还不得把房顶掀了。

    所以经过仔细考虑,觉得还是百乐门最适合这俩动物,反正有吃的有喝的,也有住的地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老大。”

    马大虎欣然答应,由于家中已经没有父母,故此以前部队就是他的家,而如今在金陵,那么百乐门就是常住地,况且女朋友还在那里,已然已然是最好的去处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呢?接下来是留在金陵还是回去?”

    秦风对司徒剑南问:“要是不回,就也跟着一起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随便。”

    司徒剑南就是一个浪子,有的人是无家可归,但这货却是有家不回,恨不得一年四季都在花花都市,没事就喜欢钻进温柔乡里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行,那我就不管你们了,趁着这段时间好好休息,过完年归队。”

    秦风先前已然遣散了龙魂队员们,若有战,召必回,战必胜,这九个字,便是龙魂队员们的心声。

    随即,将众人安置好,他便拿着乡亲们送来的土特产上了楼。

    “百乐门是啥地方啊?”牛魔王好奇问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,找乐子的地方!”

    司徒剑南神秘一笑道:“吃喝玩乐,还能泡澡蒸桑拿,一条龙服务,要不要去?”

    “去去去,走着!”

    一听泡澡,牛魔王马上就来劲了,被压在大山下几百年,现在他最喜欢的就是泡澡了,特别是泡完澡后那种身轻如燕,脚底带风的感觉。

    而小白就更不用说了,随即一行人便浩浩荡荡的向百乐门杀去。

    秦风上楼到一半,忽然想起来一个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自己把这几个家伙安排到百乐门,孙天霜不还得气疯?

    艾玛,咋把这个给忘了,早知道就不带这俩家伙回来了……

    到了家,秦风长舒一口气,看到二老在厨房里忙活,随即便手里的土特产交给了二老,其中有很多纯天然无公害的食材,做饭能用得着。

    而客厅里,小玥钥正和几女看电视,扫过秦悠然,却见对方目光别有深意的瞪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嗷呜……”

    小白狼从沙发上跳下来,抬头望着秦风舔了舔舌头,明显是饿了。

    他苦笑一声,继而找来几根火腿肠喂给小家伙。

    事后,他看着家人都各自忙各自的,反倒自己无所事事,不禁有些心情复杂,这闲下来,好像确实挺无聊的哈。

    但很快,秦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,回到了卧室,从床底下找出了那块帝王灵翡。

    这么长时间过去了,只见帝王灵翡的表面依旧不然凡尘,绿意盎然,充满氤氲的灵气。

    他回想起老头子的话,说着灵翡内部蕴含着大量的灵气,现如今,他最需要的不就是灵气么?

    自从落雪将光元素传输给自己部分,再加上犼的火元素,秦风早就感觉得体内的力量比以前强了很多,隐有冲破化灵境的趋势,可还是就差那么一点点契机。

    想到这,他随即将手掌放了上去,与当初在老头子指引下所不同,这回他清楚的感觉到里面仿佛有无尽的灵力,心中大喜之余,连忙运转起了呼吸法。

    一呼一吸之间,灵力顺着掌心自动涌入体内,滑过胳膊,流转在脏腑间,最终再汇入丹田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秦风运转起了造化天功,压制丹田内的暗能量,随后灵力一部分被暗能量吞噬,一部分转化为了光元素,慢慢积攒在体内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他感觉就连大脑都跟着变得格外清醒,就像是抹了清凉油一样,五感七窍异常敏锐,客厅内电视机的声音,几女嗑瓜子的声音,以及楼下孩童的嬉闹和街道上行人匆忙的脚步……

    他的精神力量变强了!

    感受到这点,秦风惊喜万分,因为随着修为的不断提升,他已经越发深知精神力的重要性,可以说,某种意义上精神力比内力甚至是原理还要重要!

    他也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落雪那样衍生出自己的分身,而且据其所说精神力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,很简单,越是强者,他的意志便越强大,只有精神,才能够做到真正的不朽、永生!

    否则就像树精那样,尽管在异界存活万年,精神力却还没有犼的强大,所以才会灰飞烟灭,但他跟犼签订契约后,犼的一部分意志却可以与他共存。

    这就是精神力的作用,也可以说,精神力是一切力量的基础。

    虽然人类和动物都有着思维能力,可人类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,便是因为精神力比动物要强,这也是强者和弱者区分。

    落雪还有一种假想,那就是精神力能够驱动万物,就像宇宙黑洞,谁知道会不会是某种极其强大的大能,以精神驱动才能吞噬外界力量,又或者说是其变强的一种途径。

    古人云,有志者,事竟成,其实这里的志,何尝不也是讲的精神?

    这一刻,秦风有种茅塞顿开的顿悟,在呼吸法和造化天功的共同压制下,暗元素十分稳定,由灵气转化成的光元素也越积越多。

    不知过去了多久,直到秦风感觉已经吸收不下灵翡内的灵气,丹田也像一个气球般饱和,旋即睁开眼睛,将手掌从上面挪开。

    他怕自己再吸收下去就会爆了,承受不住这样的力量。

    而对于灵翡来说,这点力量只不过是九牛一毛,要知道,这块帝王灵翡据老头子所言,可是跟老树精一样在地球存在万年。

    沧海桑田,这万年期间灵翡吸收外界的灵气岂会一朝就被耗尽?

    秦风将其重新放回原位后,迫不及待的气沉丹田,感受了一下,瞬间喜上心头。

    化灵境!

    他终于突破推翻巅峰的瓶颈,进入化灵境了!

    片刻后,他历时拿出新手机拨通老头子的电话,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对方。

    “喂,师傅,你在哪儿?”

    电话接通,秦风语气中饱含喜悦。

    “在去昆仑山的路上,怎么了?”

    老头子平淡无奇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昆仑山?去那儿干嘛?”

    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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