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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军走后没几天,宁勇、郑桐、钟跃民等人也坐上了去陕北的火车。
临别之际,项南把家里的钱、粮票、糖票等等,全塞进宁勇的背包里了。
“哥,陕北不比燕京,那里穷的要死,生活极其艰苦。你到了那里之后,一定要学会省吃俭用,精打细算。”项南嘱咐道,“这些钱、粮票你都省着花,千万别大手大脚。不然的话,撑不到麦收,你可能就要挨饿了。”
他们出发的时候是三月份,距离秋还有六个月。这么长时间,不精打细算一些,有可能真的撑不住。剧中,钟跃民等人就被迫进城要饭去了。
“行,我知道了。”宁勇点了点头,“弟弟,你自己一人在家也小心些。没事少出去,有人欺负你就跑,不行就报警,千万别逞强斗胜。”
他们在燕京的话,他们还能保护他。他们一走,项南就成孤家寡人了。到时候,双拳难敌四手,好汉架不住人多,难免要受欺负的。
“放心吧,我会小心地。”项南点了点头。
其实以他的身手,只要对方拿得不是机槍,或者火炮之类范围攻击性武器,就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。
……
送走哥哥等人后,项南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。
因为现实生活中,项南就是一个人过得。所以他很适应独居的生活。
每天钓钓鱼,打打鸟,挖挖野菜练练功,生活闲适又安逸。
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,却不是什么人都想过这种平稳、安乐的生活。
比如这天,项南就被一群顽主给堵住了。
“嘿,听说你就是宁伟?”一人斜着眼睛,看着项南问道。
“啊,怎么的?”项南提着小蓝儿,看向面前众人道。
他刚从城外挖野菜回来。三月份天气回暖,不少野菜都冒出头来。所谓蔬菜瓜果半年粮,野菜也能当饭吃。
所以项南早起就跑野地里挖野菜去了,什么荠菜、苦菜、蒲公英,榆钱、槐花、香椿芽,都是能吃的。
其实,以他每月十五元的津贴,吃饱饭不成问题。之所以才如此辛苦,主要是想把钱、粮票省下来邮给宁勇。
毕竟他在京城怎么着都还有饭吃,但宁勇在陕北是真的没饭吃。那里人多地少,气候恶劣,想挖野菜都没地儿。
“听说就是你,把小混蛋儿抓住了?”那人又问道。
“废话少说,你们想干嘛吧?”项南懒得跟他们周旋,撇撇嘴道。
“干嘛,我们想揍你!”那人一听,从袖子里抽出钢丝锁道。
其他人也都拿出了家伙事儿。有拿匕首的,有拿铁管的,有拿三棱锥的,看着项南,个个脸色都不善。
“小子,跪地下叫我们一声爷,我们还能放过你。”那人冷笑道,“要不然,今天不把你打出屎来,算你小子拉得干净。”
“你们一帮大小伙子,欺负我一个小孩子,就不嫌丢人么?”项南见状,也不禁笑道,“想当顽主,想拔份儿,也没你们这么干得吧?”
“老子就干了怎么着吧?”那人无所谓的道,“反正之前那帮人都走了,现在四九城早就改规矩了。”
项南一听,笑了起来。
的确,因为上山下乡,城里绝大部分的适龄年轻人,都到农村去了。其中就有不少是顽主、老兵里的风云人物。
所谓山中无老虎,猴子称大王。老一批的混混下乡之后,新一批的混混就冒出了头来。而他们想要扬名立万的最好办法,自然就是把老一辈的混混打倒,以此立威。
项南虽然还是个孩子,但因为制住了小混蛋儿,所以算得上是一号人物,辈分跟钟跃民、张海洋、黎援朝他们相同,也算是老一辈了。
但因为他还是孩子,论实力又不及钟跃民、张海洋等人,自然也就成了拔份儿的目标。
“你想改四九城的规矩,也得看看我答不答应。”项南微微一笑道。
“哟呵,小兔崽子,本来想给你留点面子。既然你不识抬举,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。”那人说着,一甩钢锁,就向项南抽了过来。
项南侧身一闪,钢锁挂着风,呜得一声,就从他面前抽了过去。
这要砸在身上,保准把衣服都抽烂了。可见这家伙下手还是挺黑的。
项南也不留手,直接一拳就捣了过去。
那人脸色一白,噗通就跪倒在地,捯着凉气,说不出话来。
项南这一拳,至少打折他两根肋骨,他能动才怪。
“……”眼见自己人受欺负,其他人也纷纷出手。挥着匕首,轮着钢管,就朝项南打来。
项南把身子一缩,躲过匕首,跟着一记猴子偷桃,往脐下三寸一掏。
“嗷~”一人发出一声惨嚎,跟着捂着裆部就滚落地上。
随后项南又是一脚,踩中了一人的脚趾,痛得他抱着脚就惨叫起来。就这一下,脚趾骨都折了。
紧跟着一式如来千佛手,项南双手连挥。不仅挡下了他们的匕首、铁管,还一人赏了一个大嘴巴,半口的牙都给打活动了,人也都给打蒙圈了。
项南随即一式如影随形腿,将他们一起蹬飞了出去,摔在地上爬不起来。
“以为我哥他们走了,就想来欺负我,借着我来拔份儿,想瞎了你们的狗眼。”项南随后呵斥道,“像你们这些瘪三,老子一只手就能对付。下次再敢来惹我,就不是挨一下的事了。”
项南说完,挎着小篮儿,扬长而去。
其他人看着也不敢再上了。
他们原本以为,项南不过是个小孩子。他们几个都十五六岁,比他大得多,人多势众,还带着家伙,收拾他应该是手拿把攥的事。
怎么都没想到,他们一伙大小伙子,居然被项南一个毛孩子收拾了。真是丢人又跌份儿!
……
所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项南一个人,解决了七八个大小伙子的事,很快就传了开去。
让其他蠢蠢欲动的家伙们,顿时都打消了趁人之危的念头。
而项南的强势,也让他受到一批人的青睐。他们组了个团儿,派了个代表,来到了项南家中。
“喂,萧琰吗?”
“是我,你是谁?”
“七年前,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,你还记得吗?”
萧琰一听到“艾米丽大酒店”,呼吸便为之一窒,颤声问道:“真是你?你……你在哪儿?”
七年了!
他等这个电话,等了整整七年!!
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,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,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。
“你放心,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,也不苛求任何东西。我……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。”女人顿了顿,深吸一口气道:“艾米……是你女儿。”
“什么!我女儿?”
萧琰惊呼一声,心弦瞬间绷紧。
“她今年六岁了,很可爱,也很像你。希望在我走后,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。”
“她很怕黑,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……”
听着女子的话,萧琰心中一突,急忙打断她道:“你别想不开,有什么事和我说,我这就过来找你,我来帮你解决。”
“没用的,你斗不过他们的……”女人苦笑一声道:“我将艾米送到……”
女人的话还没说完,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。
“你以为你躲得了吗?”
接着便是一声尖叫,以及砰的一声巨响。
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!
萧琰心中咯噔一声,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,急忙大喊道:“喂,喂……”
没人回答!
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,信号中断了。
“该死!”
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。丅載愛閱曉詤app
过了几秒钟,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。
“放开我,放开我!”
“萧琰,你一定要找到艾米,照顾好她!”
“你答应我,一定照顾好她!”
“你答应我啊!!!”
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,萧琰的心都在滴血,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:“放开她,给我放开她!”
可是他喊了半天,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。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,越来越小,也越来越绝望!
该死!该死!该死!!
萧琰心急如焚。
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,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!
不可饶恕!
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,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,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。
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,现在就飞过去。
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,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:“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,呵呵……”
萧琰急忙厉声说道:“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,胆敢动她一根汗毛,我诛你九族!!”
“啧啧,好大的口气啊!我好怕怕哟!”
“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,你要是真有本事,就赶快来吧,否则再过几个小时,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。”
“至于那个小贱种,下场会更惨,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,赶到街上去乞讨,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,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,啧啧,想想都好可怜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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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、不屑,以及浓浓的挑衅。
“你找死!”qqxs8.cobr />
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。
“等你找到我再说吧,呵呵……”
话音一落,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,电话中断了。
“该死!!!”
萧琰爆喝一声,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。
刹那间,风云变色,天地皆惊!
想他萧琰,戎马十载,歼敌百万余众,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,封号镇国!
手握滔天权势,身怀不世功勋!
前无古人,后也难有来者!
可如今,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,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?
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,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,全部单膝跪在地上,瑟瑟发抖。
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。
“至尊!”
“大哥!”
五大战王齐齐上前,满脸关心之色。
“至尊,发生了什么事?”
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,他跟随萧琰多年,如此恐怖的杀意,他也只见过一次。
那是三年前,因为遭遇叛变,数万漠北军被困,数千男儿力战而亡。
萧琰一人一刀,冲进敌军大本营,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。
那一战,血流成河、尸骨成山!
那一战,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,退避三舍!
那一战,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,伏尸百万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