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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血字——顺治朝的文字狱

作者:鹿鼎公子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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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历史已经证明,一个政权的稳固光靠武力是无法长久的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文化可以是统治的工具。清政府一方面吸收汉民族文化,加强专制统治,另一方面对汉文化保持着高度的警惕,担心文化的劣势最后转变成政治的劣势。所以,他们对于文化和文字的监控比以往朝代都要敏感。

    僧函可案

    清朝是中国文字狱最深的一个朝代。在我们的印象里,清朝统治者并不昏庸,为什么文字狱这么严酷呢?

    这个问题,我们不能从皇帝自身的修养来考虑,得看这个政权的性质。满族是一个少数民族,它通过武力入主中原,虽然掌握了暴力和强权,但是文化上并不具备优势。可以说,清朝入主中原,它的文化就受到汉民族文化的包围。

    历史已经证明,一个政权的稳固光靠武力是无法长久的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文化可以是统治的工具。清政府一方面吸收汉民族文化,加强专制统治,另一方面对汉文化保持着高度的警惕,担心文化的劣势最后转变成政治的劣势。所以,他们对于文化和文字的监控比以往朝代都要敏感。

    顺治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开明的皇帝,但是在顺治朝还是出现了几起震惊国内的文字狱。我们先说说第一起文字狱——僧函可案。

    顺治四年(1647年)十月的一个大热天,南京城外突然来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僧人,该僧人举止很有风范,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历的。这个僧人虽然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俗人,但是他神情非常紧张,手里紧紧抓着一个小布包,布包被他手心的汗水浸湿。

    这僧人心理素质显然不是很好,立即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。对士兵的吆喝和搜查,僧人感觉特别慌张,哆哆嗦嗦地从衣服里掏出一块通行令牌,希望士兵能够直接放行。士兵把令牌交给值班的霸气军官,军官一看就知道是洪承畴发的。

    出乎这个僧人的意料之外,八旗军官居然把令牌扔在地上,喝令士兵盘查。士兵们毫不客气,从僧人手上抢过包裹,慌乱之中,包裹掉在地上。从里面滑出一部手稿和一封信,僧人大惊,但很快就淡定了,一副任你千刀万剐的姿态。

    八旗官兵见这个僧人目中无人,将他押到牢里。几天后,顺治收到洪承畴的一封奏疏,洪承畴解释说:“这个僧人名函可,是我以前会试的老师原明朝礼部尚书韩日缵的儿子,已经出家多年。顺治二年正月,他从广东到江宁印刷藏经,正好碰上我们大军平定江南,受阻未归,困在省城。我在江南,从来没有跟他见面。他来到广东后,托人向我要了一张令牌;出于故人情谊,我给了他一张,但是对他约束很严。在出城盘验的时候,他不小心把这身上的东西掉了出来,里面有一封福王写给阮大钺的信,还有一本他自己写的书,里面有一些应该屏蔽的词语,函可不愿烧掉这些东西,现在自取其咎——这些我事前并不知情。我跟他本来有交情,按理不该为他说话,但事已至此,也得向上面解释清楚,此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。”

    函可是明末典型的遗民,他眼看山河破碎,既不能救国救民,又不屑投降,于是选择了出家。出家之后,他依然心系国事。得知南京拥立弘光政权后,函可毅然离开寺庙,来到南京。不过,在南京待了一段时间,他就感到很失望,弘光政权实在是太腐朽了,复国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。函可目睹弘光政权的腐败,并将这段经历写在自己的书《变记》中。

    当时审判函可的是八旗官员昂邦章京巴山,他对函可严刑逼供,并想借着这个案子扳倒洪承畴。函可在审讯的过程中多次被打得昏迷,不过他始终没有屈服,坚持此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,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。

    之后,函可被押往京城,考虑到洪承畴牵涉其中,再加上这时清廷需要利用洪承畴,多尔衮没有进一步深究,选择了对其从轻发落,将函可发配到沈阳,洪承畴则没有受到任何处分。

    因为清初的特殊形势,函可案得益于洪承畴的保护,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函可在顺治十六年病逝,函可案虽然没有扩大化,但开启了清朝文字狱的先河。

    科场案

    顺治十四年正月十五日,顺治皇帝颁布谕旨,宣布废除科举中投拜门生的陋习。

    顺治为什么要颁布这项谕旨呢?说来,跟一场科场舞弊案有关系。

    这一年,天灾人祸特别多,四川一带频发地震。京城北京好几个月都没有降雨,旱情非常严重。封建时代,皇帝自称为天的儿子,天灾意味着老天对你的统治不满。顺治是一个好皇帝,面对天灾,第一反应就是自我检讨。除此之外,顺治还命大臣们,对于监狱里的犯人一定要认真审理,不要出现冤假错案。

    顺治的这些做法并没有减少灾情,相反,灾情越来越严重。六月,杭州、嘉定、湖州、南京、绍兴等南方城市遭到了特大暴雨袭击,无数城郭被毁,不少人畜在大洪水中淹死。不久,江南的一些城池也遭遇了暴雨。九月份,北京又发生了地震。

    老天突然之间降下了这么多灾难,让顺治帝非常惊慌:是不是我什么地方做错了?

    然而,这还只是天灾,这一年,人祸也不少。

    十月二十五日,顺天科场舞弊案被人揭发。

    顺天乡试考场,有乡试生员四千人,贡监生一千七百多人,录取名额只有二百零六人。在当时人眼里,这个录取比例是非常低的。可能,我们现在的许多公务员考生会说:“这些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!”

    这次乡试的主考官是曹本荣、宋之绳等人。僧多粥少,很多人就想到了走后门,现在走后门是司空见惯的事情,但当时还没那么普及。顺治帝也没有完全适应走后门这种习俗,所以才有震怒的感觉。结果,有钱有地位的人大肆送礼,趁机结交一些官场要人。

    榜单出来之后,大家一看,明白了:潜规则。高干子弟必中,富家子次之,穷人极少,或者干脆没有。榜单发布之后,一片哗然。许多考生不服,纷纷“上访”。

    这事传到顺治耳朵里,令他勃然大怒,要求吏部和都察院对此事追查到底。顺治帝当时发出了这样的呼声:“若不重加惩治,如何惩戒将来?”

    案子一查,揪出了一大堆。一些证据确凿的行贿学生立即享受到斩首的待遇,而且家产籍没,家人被发配到边远地区。

    几个主考官先放在一边,待会儿再审。这个科场案非常不公平的是,顺治并没有将考官斩首,只是降级处分。这是不公平的,但是他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。顺治亲自主持复试,由此可见他对教育的重视,最终顺治选择了一批有真才实学的人。

    顺天科场案刚刚平息,又出现了江南科场舞弊案。

    顺治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,江南科场案被人捅了出来。江南科场案作弊者更多,榜单公布后考生一片哗然。主考官离开之时,一些考生跟在后面大骂,甚至有人向主考官扔石头。许多学子写诗讽刺主考官方犹和钱开宗,有的才子不惜撰写传奇,揭露考场内幕,这些诗文很快就流传到京城,惊动了顺治皇帝。

    工科给事中阴应节上奏:“江南考场上,舞弊太多,发榜后士卒愤愤不平,不少人在文庙前哭泣,有的还殴打考官,议论纷纷……”

    顺治帝立即将考官方犹和钱开宗革职,押到京城审问。对于江南的举人,顺治帝亲自在西苑瀛台主持复试。在复试中有十四个文理不通者被革去举人,在这些文理不通者中,居然有著名诗人吴兆骞。吴兆骞绝对是一个才子,他通过乡试确实是凭着真才实学。那为什么顺治帝认为他文理不通呢?说来,也是这个才子心理素质不行,在皇帝面前他非常紧张,发挥失常,连话都说不清楚,自然文理不通了。

    心理素质不好常常会吃闷亏,吴兆骞因为发挥失常,顺治帝误认为他是通过作弊过关的,将他流放到宁古塔。直到康熙二十年,在纳兰性德的平反下,吴兆骞才被赦免,重新回到京城。

    顺治帝对江南科场案进行了严厉的查处,主考官方犹、钱开宗斩立决,其他十五名考官也被处以绞刑,家产充公,妻子儿女没入官。一些作弊的举人被重打四十大板,没收家产,并和家人一起流放到宁古塔。

    顺治对科场案非常重视,这在今天看来是无法理解的,现在考试作弊实在是太普遍了,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。重视科举制度的公平性,不光是维护皇权,也是维护广大下层人民的利益。一旦科举腐败,草根阶层想要向上流通实在太难了。顺治的处罚虽然重了点,但他的做法无疑是深得人心的。

    顺治非常明白,科举关系到吏治,而吏治决定国家的兴亡。基于这样一种思想,顺治多次借科场作弊案告诫文武百官,一定不要徇私舞弊,否则有损国家。为了确保科场的公平性,顺治多次修改科场条例。

    尽管顺治一厢情愿要杜绝科场舞弊,但是面对利益的诱惑,严刑峻法从来都是无力的。科场黑暗一直伴随着清朝的灭亡。

    奏销案

    顺治十六年,酷吏朱国治就任江宁巡抚。朱国治既是一个酷吏,又是一个贪官。他上任后,立即风风火火开始清查积欠的赋粮。第二年,朱国治在嘉定捉拿了几十名欠粮的乡绅。又过了一年,朱国治弄好了一个名单,这个名单上一共有13517人,全都是“逃税分子”;此外,朱国治还提交了254名衙役名单,这些人要么办事不力,要么跟地方勾结,朱国治主张从严处置。

    也许我们会觉得朱国治这个人真不错,办事非常有效率。客观地说,这个人绝对是有办事能力的,否则皇帝也不会派他去。

    朱国治办事固然有效率,但是效率太高不免也会让人起疑。事实上,在朱国治的名册中,确实有一些“逃税避税”的土豪劣绅,还有一些是已经交了赋粮,但是政府忘了注销的。自古以来,中国政府部门办事就是拖拖拉拉,粗枝大叶,像这种别人已经补交了的,你忘了注销,现在又来问你要钱要粮,这是多冤的事啊,政府不作为,让老百姓为这个不作为埋单。名单中还有一部分人没有欠粮,但是因为得罪了小吏,小吏故意写他欠了。总之,里面的问题非常复杂,如果不去细细侦查,肯定会制造冤假错案。

    朱国治把名单递上去后,朝廷不分青红皂白,下令不问官职大小,不管欠了多少,一律革职查办。这件案子在清初引起了强烈的反应,就是名噪一时的奏销案。

    探花叶方蔼因为欠赋米一厘而被革职,所以民间流传有“探花不值一文钱”的说法。清廷这么严厉地对待奏销案,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借机打击江南缙绅阶层,江南地区是反清最为激烈的地区。清军当政之后,蓄意打击江南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    朝廷开始放话,把这些欠粮分子全部押解到北京。这个命令一出,江南人心惶惶,达到了朝廷想要的效果。接着朝廷又放宽命令,限定到某某日子,如果能够完成纳粮可以免于提解。这命令一发出,大家赶快筹银子筹粮,实在没钱的可以借贷。当时,唯一借贷的地方是清兵军营,俗称借营债,利息相当高。许多人因为借贷搞得倾家荡产。

    所以,我们大可以怀疑,所谓的奏销案很可能是清廷蓄意打击江南大户人家的一个阴谋。在奏销案中,许多明代的世家大姓破产,成为平民百姓,有的世家子弟从此和科举无缘。一些被褫夺功名的读书人更是前途尽毁,对人生感到绝望。

    前面说到的那个江南探花叶方蔼,明显就是被冤枉的,作为一个探花,他不至于穷到交不起一厘的税吧,事实上他是被人陷害的。直到康熙铲除鳌拜后,才给叶方蔼平反,将他重新召到宫中。

    哭庙案

    说起哭庙案,不能不提明末清初的大才子金圣叹。

    金圣叹是钱谦益的外甥,明亡后改名金人瑞,同舅父一样,金圣叹也是个闻名于世的大才子,与舅父不同的是,他非常注重气节。其为人固然狂放不羁,品行却高洁不可辱。

    有一次钱谦益过生日,金圣叹迫于母命,不得不给钱谦益写祝寿词,结果金圣叹送给钱谦益一副对联:“一个文官小花脸,三朝元老大奸臣。”

    金圣叹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,时人多认为金圣叹是一奇才,他的主要文学成就并不在创作方面,而是在文学批评这块。他对《水浒传》《西厢记》等书的评点堪称批评典范。

    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初,顺治帝驾崩,根据礼制,皇帝死后,全国人民都要默哀。消息传到苏州,苏州巡抚朱国治立即组织各级政府设堂哭灵。苏州的文庙里设有灵堂,老百姓可以在这里哀悼。

    对死人的怀念往往可以变成对活人的痛恨。

    三月四日,金圣叹、倪用宾等人率领一百多儒生在文庙里哭灵,哭着哭着,大家跑偏了主题,开始咒骂县官任维初。金圣叹草拟了一份哀悼顺治皇帝的哭庙文,亲手击鼓,许多百姓前来观看。接着,这些读书人就跟大家说如果不弹劾贪赃枉法的任维初,大家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了。

    秀才们带着群众来到苏州府衙门口,江苏巡抚朱国治、按臣张凤起、道臣王纪等地方高官都在衙门里。秀才们跪着进衙门哭顺治,门外的群众有上千人,群众的情绪很强烈,都在高喊着“打倒知县”。朱国治担心群众发生暴动,很紧张,便让衙役逮捕带头的人。抓捕了十一人后,群众一哄而散。

    事实上,哭庙案可以算作是奏销案的余波。朱国治来到江南后,不顾苏州许多地方出现灾荒,强行催逼钱粮,老百姓称他为“朱白地”,意思是他所到之处,都要被搜刮,只留下一片空白的土地。1661年,任维初出任吴县知县,他来了以后,秉承朱国治的风格,不惜用一切手段催逼钱粮,有一些人在他的大刑之下死去。

    如果任维初是依法办事的话,最多只能让人痛骂一句:“太残忍,毫无人性”。关键是任维初并不是张汤那样的酷吏,他一边对老百姓用刑,一边将粮仓中的粮中饱私囊,然后又公然把这些粮食转卖给老百姓。正好,吴县的人民借着为顺治哭丧的机会,痛斥任维初。

    朱国治歪曲事实,给皇帝上了一道疏,痛斥哭庙秀才的三大罪状:一、鸣钟击鼓,号哭抗粮,震惊了先帝的灵位;二、目无朝廷;三、擅写匿名揭帖,触犯了大清律令。

    三月二十一日,清廷派出满洲官员郎叶尼到江宁会审。江宁会审一开始,朱国治又将同情和支持哭庙行动的书生顾予咸、程翼苍、朱嘉遇、薛尔长等九人也株连在内,程翼苍又供出了金圣叹和丁子伟。

    奇怪的是,金圣叹被牵连后,突然就变成了案子的主犯,受到严刑拷打。案子审讯下来的结果是,哭庙中的十八个秀才被全部处斩。临刑之前,金圣叹一边喝酒一边笑道:“割头,痛事也;饮酒,快事也;割头而先饮酒,痛快痛快!”

    金圣叹是一个幽默的大师,据说在监狱里等着杀头的时候,他把狱卒叫来,说有要事相告。狱卒久仰金圣叹的大名,以为大师有什么天大的秘密要告诉自己,便拿起笔墨等着金圣叹写下来。金圣叹指着狱卒给他的饭菜说:“花生米与豆干同嚼,大有核桃之味。得此一技传矣,死而无憾也!”狱卒顿时觉得这位大师真的很幽默,这个狱卒想不到的是,金圣叹很有超前意识,这个秘方放到现代是可以制造一种新食品的。

    传说金圣叹有两个儿子,小名梨儿和莲子,行刑之前,两个儿子望着即将诀别的父亲,泪流满面。金圣叹对他们说:“哭有何益,不如我给你们出个对联吧!”

    虽然马上砍头,金圣叹依旧从容不迫,文思敏捷,他说出上联:“莲子心中苦。”

    两个儿子哪有心思对对联啊,金圣叹看他们黯然神伤的样子,说道:“好了,别难过了,我帮你们对下联吧:梨儿腹中酸!”

    “莲”与“怜”同音,“梨”与“离”同音,行将就戮的金圣叹仍然才华横溢,如此淡定,这样的境界确实让人佩服,让人想起了阿基米德。

    至于酷吏朱国治,下场更惨。奏销案和哭庙案之后,朱国治自知做得太过分,老百姓对自己恨之入骨。后来,他家中有丧事,按理要回家守丧。朱国治很担心失去权力后会遭到报复,在新任巡抚还没有到来之前,他就提前离开。结果这事被言官参了一本,说他擅离职守,朝廷将他革职。几年后,朱国治才复出,到云南做官,刚巧碰上吴三桂反清,朱国治牵连其中,因克扣军饷被将士们烹杀,尸骨无存。

    庄氏史狱

    明末清初,很流行民间修史。当时,明帝国已亡,政局不稳,本来应由官方史书承载的任务落到了民间史学家的头上。庄廷鑨的《明史辑略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。

    其实,《明史辑略》的原作者并不是庄廷鑨,虽然这本书确实是由庄廷鑨出钱出力编纂的,但最早的作者是前明大学士朱国桢。

    朱国桢,浙江人,万历年间进士。天启年,朱国桢当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,级别已经相当于宰相。所谓树大招风,高位没待多久,奸党就弹劾他。于是朱国桢决定告老还乡,不理朝中纷争。

    回家之后没事干,朱国桢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,模仿司马迁的《史记》写一部明史。在这部史书里,朱国桢记录了大量的历史事实,并以朱史氏为名发表了大量的评论。遗憾的是,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竣工,朱国桢就逝世了。朱国桢做官比较清廉,随着他的逝世,朱家的家境渐渐衰落。迫于生计,朱国桢的后人将这部《明书》以一千两的白银卖给了同乡庄允城。

    庄允城真是花钱买罪受。庄允城是一个富商,商人怎么会买罪受呢?原因是不懂政治。

    庄允城也是望子成龙心切,他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很有才华,可惜眼睛瞎了。庄允城想起《史记》中的“左丘失明,厥有国语”,经常以此勉励儿子。他所以花重金买下这本《明史》,也是希望儿子能够流芳百世。

    庄廷鑨以朱国桢的《明书》为蓝本,再参考其他一些资料,招揽宾客,共同编纂明朝史书,后取名为《明史辑略》,共一百多卷。

    庄廷鑨确实希望通过这本书名垂后世,他投入了极大的心血。书成之后,他邀请了本地的知名学者、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这本书作序。为了进一步扩大书的影响力,他还邀请当时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,并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书的前面,庄廷鑨是一番好意,万万没想到害死了这些人。

    顺治十七年,这本书终于正式刊印出版了,没过多久,庄廷鑨就去世了。商人庄允城非常悲痛,为了纪念儿子,他大量刊印此书。当时,庄允城出版这书丝毫没打算赚钱,他花费重金推广这书,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儿子,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。

    庄允城万万没有想到,死神正等着他。这便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——庄氏史狱。庄氏史狱给几十人带来了杀身之祸,甚至连几岁的小孩都不能幸免,可以想象这个案子有多么严酷。但是,离奇的是,有三家同样受到牵连却得以幸免,不但幸免,还分到了庄家的一些财产。这又到底是为什么呢?

    这三个逢凶化吉的人分别是查伊璜、范骧和陆圻。查伊璜就是金庸的祖先,浙江海宁人,崇祯时候中举,参加过南明鲁王政权的反清活动,失败后在家当老师。查伊璜、范骧和陆圻都是当时江南的名士,和庄廷鑨是同乡。庄廷鑨把他们的名字也放在书的前面,本来他们也没在意。

    顺治十八年,一次聚餐中,三位文人雅士谈到了此事,范骧取来一本《明史辑略》给查、陆二人看。查、陆二人啧啧满意,说:“我们参阅,上面有名。”说明,最开始这三人对此还是满意的。

    但是没过多久,这三人忽然将庄廷鑨告到官府,说庄廷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擅自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封面上。这三位名士的态度怎么转变得这么快呢?其中必有隐情。

    隐情并不复杂。范骧有一个朋友,叫周亮工,这个人在清朝当过布政司,还做过户部侍郎,后来得罪了领导被解职。当看到范骧的名字位列在《明史辑略》的参订人里,以他对清廷的了解,他觉得很不妥。他说虽然书中记载的是事实,但是很多地方用词大不敬,所以他建议范骧向官府检举。

    这三位名士便向官府检举,官府人员却说:“文章之事,不便备案。”显然,已经被庄允城买通。康熙元年,严州司理认为这事关系重大,便拿着稿子去问学道胡尚衡的意见。胡尚衡根本不当一回事,严州司理便让湖州府调查此事。

    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听到这事,邀功心切,花了六两银子买了一本《明史辑略》,让自己的两个学生认真查看,想浑水摸鱼,自己都不肯动手,这样的教授也够懒的。这两个学生从中挑出了几十处“大逆不道”的文字,赵君宋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,准备上报邀功。没想到,庄允城得到这个消息,早已到官府打点完毕。

    庄允城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,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没想到,灾难只是还没有露面而已。李廷枢是顺治年间的进士,在浙江粮道工作时,因为贪污受贿分赃不均与归安县县令吴之荣相互揭发,最后两个人都判了绞刑。在监狱里待了六年,相当于死缓性质。恰逢顺治十六年,朝廷下来了一个大赦的诏书,两人才出狱。六年的监狱生活,让两人化敌为友,而且还互相联姻。

    李廷枢以前是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,相当于老师跟学生的关系,这种关系在古代官场是比较可靠的。李廷枢听说有人告发庄廷鑨,不想落人之后,赶紧买了一本,唆使陈永命一起去勒索庄允城。庄允城知道后,给陈永命送去几千两银子。陈永命拿到银子后,追回《明史辑略》书版,劈碎烧毁。李廷枢没想到,陈永命真不是个好学生,拿到银子后,一个都不给自己这老师。

    李廷枢很生气,他把这本书交给自己的亲家吴之荣,希望吴之荣能够敲诈一笔钱。吴之荣是旗人出身,他很清楚满洲人忌讳什么,拿到书本一看,吴之荣就喜上心头。最开始,吴之荣并没有想置人于死地,只是想勒索一笔钱。

    吴之荣登门造访,庄允城不理他。吴之荣看庄允城不买账,便向浙江将军柯奎告状,柯奎是满洲人。吴之荣对他说:“庄氏是巨富,可以狠狠地敲诈一笔。”结果,庄允城给柯奎送了一笔巨资,可惜柯奎一分钱都没有给吴之荣,估计是庄允城在背后故意这么叮嘱他:不要给吴之荣这个小人一分钱。

    吴之荣非常气愤,庄允城这是明摆着看不起自己,给谁都送钱偏不给自己。怒从心里来,恶向胆边生。吴之荣再次翻了翻书,看着书中这么多犯忌的地方,发出恶毒的笑意。吴之荣心想,庄允城,我就不信告不倒你,你的书里面对清朝皇帝的先祖直呼其名,就凭这一点也可以治你死罪;还有,在书里面,对于努尔哈赤的崛起,你却站在明朝的立场,用“兹患”这样的词语,要知道,清廷一直很自豪地称这是“龙兴”;对于明朝和清朝的战争,你这本书完全是站在明朝的角度,对于明朝的失败,非常痛惜,对于清朝的失败则喜形于色,反政府的立场也未免太鲜明了吧!

    吴之荣虽然产生了恶意,但他毕竟只是一个贪财的人,并不是大奸大恶十恶不赦之徒。他又厚着脸皮来到庄允城的府上,卑躬屈膝地说,只要你给我一些银子,让我有个台阶下,这事情就解决了。庄允城是牛脾气,他就是不答应吴之荣,这让吴之荣感觉无地自容。庄允城实在讨厌吴之荣,买通了本地守道,控告吴之荣敲诈勒索,守道立刻派兵将吴之荣赶出境。

    吴之荣多方活动,敲诈无门。无奈之下,他转而敲诈《明史辑略》的出版人朱佑明,在敲诈方面,吴之荣绝对是个锲而不舍的典型,换作别人,经历这么多失败早已放弃。

    朱佑明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,他曾经购买了一间豪宅,并花费重金买下朱国桢的匾额“清美堂”。朱佑明将这块匾挂在家中的正堂上,颇为自得。应该说,朱佑明从身上拔一根毛也能满足吴之荣的需求。但朱佑明就是不拔,朱佑明当然不是什么铁公鸡,他只是瞧不起吴之荣这样的小人。吴之荣的本来就已经很低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,这一次他被朱佑明撵到吴江去了。

    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吴之荣铁了心,要报多次被撵之仇。以前是为了银子,现在是为了尊严。吴之荣知道向省里告是没有用的,这些人都被庄允城买通了,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进京上访。吴之荣将书中犯忌的字句全部摘录下来,并将书中原指朱国桢的“朱史氏”下面添刻“即朱佑明”等字,就这样,吴之荣揣着全部“犯罪事实”来到北京。小官吴之荣当然没法见到皇上,他首先向刑部控告朱、庄两家。

    你还真别说,这个案子一到北京就引起了高度重视。为啥呢?北京是政治中心,是皇亲国戚待的地方,地方上认为是小问题到这里就是大问题了。

    清朝统治者自打入关后就没有睡过一天踏实觉,他们很清楚,入关容易守城难。汉人向来视周边少数民族为夷狄,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,现在你统治他们,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。而且,汉人一向以自身的文化为自豪,清朝文化在他们眼里就跟现在朝鲜在我们眼里差不多。对清朝最不满,最为看不起清朝的就是江南的那些贵族和文人,这些人借着文学交流的机会,动辄写诗讽刺我们英明的统治者。顺治皇帝虽然不好相处,但也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皇帝,他很早就下令禁止文人自由结社。为了打击这些文人,朝廷不惜制造冤假错案。

    庄氏史狱发生在顺治年间,最后是在康熙朝结案。康熙元年十一月,刑部派满族官员罗多到湖州调查。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救得了庄允城了,皇帝不差钱,所以贿赂不管用。经过一番初步的审理,庄允城和朱佑明就被押解到北京,打入刑部监狱。

    我相信,在监狱中庄允城一定非常后悔得罪小人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庄允城就病死在监狱里。朱佑明在监狱里碰巧和赵君宋关在一起,朱佑明知道赵君宋是最先告发庄氏史狱的,便对赵君宋说,只要你替我掩饰,我出狱后给你一半的家产。审讯过程中,赵君宋说自己家中有原版的《明史辑略》,在原版的《明史辑略》中没有“即朱佑明”这样的字,没想到的是这不但没有挽回朱佑明的生命,反而搭上了更多无辜的生命。

    这吴之荣上京告朱、庄两家,是因为敲竹杠受了侮辱,跟那些参与修订作序的人无冤无仇,况且他和参与作序的李令皙还是好朋友,他绝对不想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。所以,吴之荣在向刑部检举之前,已经把书中记载序文和参与修订者那几页给撕掉了。本来,这些人有可能不会受到牵连。但是赵君宋供出自己家中有原版的《明史辑略》,一下子就把整个案子扩大化了。

    当时康熙还是一个小孩子,做不了主,台面上是四个辅政大臣拿主意,台下是孝庄在幕后操作。不管是四个辅政大臣还是孝庄,对汉人都是没多少好感的。四大臣以皇帝的名义将朱、庄两家人和参与修订的人及其父兄子侄,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全部处死。被处死的有七十多人,其中被凌迟的有十八人。这些人的妻妾孩子,全部发配功臣做家奴。

    据说康熙二年正月二十日早上,湖州城城门紧闭,八旗官兵到庄氏史狱受牵连的人家中捉人,只要是涉及的人,家里的大小人口,包括奴婢,全部被抓。仅李令皙一家就抓了一百多人,当时正值新年,许多人到李家拜年,荒唐的是,连这些拜年的人都没能幸免,也被抓了起来。

    庄廷鑨虽然在案发之前就已经去世,但由于是主犯,也没能逃脱惩罚。惩罚的方式是开棺碎尸,捣毁墓碑。清廷借着庄氏史狱打击那些对清朝不满的人,为了增强这种震慑力,凡是《明史辑略》中提到的人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,全部锒铛入狱。不仅如此,连刻板、印刷、校对的人都不放过。更有甚者,连买书、看书、藏书的人也受到株连,这一案件,受牵连的人达到两千多。

    庄氏史狱固然有吴之荣这样的小人推波助澜,但是根本的原因还是清政府对于思想的残酷禁锢。一个统治阶级,尤其是像清朝这样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统治阶级,它的政权根基是很不牢固的,所以高压政策便是统治阶级的不二选择。

    有清一朝,中国一度非常强大,康乾时期中国领土面积达到历史上的峰值,十二清帝也都不是什么昏庸的皇帝。但强大并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,整个清朝,国民奴性最重,思想和个性都被压抑得相当严重;直到晚清时,这种情况才得到了改观。

    清朝与其说是败在列强手中,不如说是败在自身的僵化腐朽中,专制独裁终究不是强国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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