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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六章 雪山兽印

作者:道门九公子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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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琅秀秀听我这样讲,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,说这有什么,刚才那么难走的沙漠都走过来了,还怕雪山不成。

    我也有这种感觉,毕竟在沙漠里的时候,想到有个水潭洗澡,那都是一种渴望,但现在站在雪山脚下,周围气温骤然下降不少,忽然又有种想要回去晒晒太阳的冲动,妈的,人都是这样,总没有点完美的。

    我知道上雪山肯定比在沙漠里穿梭还要难上几分,叫琅秀秀别急,坐在草原里休息起来,看着四周无边无际的高山和青草地,这种意境,才是我最爱的.

    死亡谷这个地方很难寻找,但说句实话,我们去找死亡谷相当于找死,要知道进入死亡谷的人还没有平安出来过的,这无疑是在拿生命作为赌注,要是我们俩真找到死亡谷,并且从里面平平安安的出来了,那可就成了传说,打破历史的存在。、

    有句话形容此次我们的险境,我感觉特别合适。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”,想想一个人要能得到这句话所指的荣誉,那得多厉害?

    两个人坐在草原上一休息,就不想起身走了,倒是不知道琅秀秀感觉如何,反正我的脚腕是受不了了,刚才不歇息可能还要好些,休息一会儿再动,疼得满头大汗。

    可也不能在琅秀秀的面前丢脸啊,我只能强忍着痛苦,站起身再次观察一遍地图,上面规划的区域,那边是个无人区,也就是没有山路让我们走,得自己在里面探索。

    我看时机成熟,太阳已经到了半山腰,这片草原上阴凉下来,只要不出意外的话,我们两个爬到雪山上面,太阳正好照在那里,能让我们不感觉太冷。

    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,再盯着雪山看一眼,心里不禁有些担心起来,远远看去,雪山倒是不大,那万一我们上去,无法在太阳下山之前走出去呢?晚上被冷死的几率达到了百分之五十!

    还好自己留了个心眼儿,在四周转悠了一遍,靠近沙漠的地段之中,有不少死去的动物,而这些动物的毛皮被烈日晒得很温暖,也不会腐烂。

    这应该都是野生动物,有些像羊皮,或许生活在这边得牧羊人,很少与外界接触,或者是根本就不与外界接触,所以不懂得这些东西有多纸钱,几乎没被动过。

    琅秀秀算是聪明了点儿,只要我弄毛皮是想做什么,在旁边帮我把捡过来的毛皮在草地上拍干净,清理掉那些坏掉的毛发。

    死的动物很稀疏,如果再往前走的话,可能又得迷路在沙漠当中,我果断放弃了。在旁边捡起一支很尖锐的角,这应该是羚羊角,到时候可以作为防身武器。

    要做好最坏的打算,若是真到了死亡谷当中,我相信野兽少不了,手里的手枪威力小,子弹也少的可怜,还是杜飞说的那句,要想保护我们的周全,很难。

    收拾完这些东西,我们把几块毛皮凑合起来,用刀子钻孔,做成了两件披风,披在身上特别热乎。琅秀秀非常喜欢这个创意,夸我一句:“还行,你真聪明。”

    我心说哥们儿要不聪明,你们早没命了。也没跟她说话,我披上自制披风,然后背着包叫她赶紧走,手机也关机了,看不见时间,估摸着这时候起码是下午四点多,一个小时时间爬上雪山,在晚上七点之前翻过去,我们今晚就没有被冷死的危险。

    想法很丰富,但现实还真的听残酷的,当我们看到雪山脚下,那些米密密麻麻的荆棘丛之后,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般,快崩溃了。

    没办法,只能绕道,进入深山当中,感觉这里真他妈大,完全没有一条明确的路线可走。我还跟琅秀秀开玩笑,问她以后还想不想爬山了。

    她累得气喘吁吁,就差没哭了,连说话都成了困难。我重重的叹口气,再累也得走,还不能休息,否则一旦错过时间,晚上就得遭殃。

    不知怎的,一想起我们要进的地方是死亡谷,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惊恐,脑子里会变得没有丝毫头绪。

    希望一切都能顺利吧。

    计划中的是一个小时上雪山,然而将近耗费了三个小时,我们总算到了山顶,气温骤然下降,变得寒冷起来。

    眼前是一片冰天雪地,原来山顶并非是我们在下面看见的三角形,而是一条大雪谷。

    雪谷当中,不少树木被吖倒在地上,成为了稀稀落落的冰雕,而且一眼看去,还看不到头,这算是让我真心绝望了,倒边上就感觉寒冷无比,从这里过去,完全不敢相信我们倆会畅通无阻。

    琅秀秀倒是挺开心,看着冰天雪地笑了笑说:“哇,真漂亮,看到这个雪景,我好像回忆起了什么,但就是想不起来,反正挺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我楞了一下,她应该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了,反正她以前住在雪狼谷,要知道我们那边的雪狼谷,好歹也是一座雪山啊,除了夏天之外,山顶上几乎都是零下几度的气温,不过到现在我都没去过山顶,不知道啥样子,但琅秀秀绝对去过。

    真希望她能赶紧恢复记忆,想起她穿着红嫁衣到处找我的时候,我有点想笑,现在就缺乏了那种感觉,一个是失忆的原因,另一个就得往黄山那边说起了,我不想提那事情。

    计划来这里要带上琅秀秀,还一个劲儿的想要解释来着,直到现在才明白,开心最为重要,那些事只要不提,我们都不会去在意。

    她很喜欢雪,不一会儿跑过去捏雪球,跟个小孩子一样,看得我哭笑不得,心说开心吧,再开心一会儿,恐怕你就该哭了。.??m

    我目测这条峡谷的长度,规划了一条行进之路,不能走山崖下面,因为山顶上的悬崖,几乎都是冰雪形成,极有可能会发生雪崩,到时候小命就不保了。

    相反,雪谷中间要好的多,稀稀疏疏的还能看见一些树木,我们从这里穿过去,应该会轻松不少。想完这个,我就对琅秀秀说:“行了,我们赶路吧,估计还有一个小时天就的得黑。”

    她点点头,跟在我身后往前走,脚一踩到雪地上,妈的,“咯嘣”一声,积雪竟然把我的裤脚都给埋没了,特别深!

    这要比沙漠难走得多,而且还容易陷进去,如果没猜错的话,这种地方从古至今可能都没人来过,积雪不知道堆积了几年,若是底层不结成冰,我们早掉下去了。

    琅秀秀一看我膝盖都差点没埋没了,吓得一脸紧张,往前试探一脚,还是不敢下来。我说了句没事,只是冰了点儿,但等会儿走出这个地方就好了。

    她一脚踩了上来,可能是积雪太深,当时就“妈”的一声叫了出来。我汗颜一把,扶着她往前走,逐渐的时间一长,腿脚就麻木了,她也稍微能自己走一段。

    走出将近十多米,就好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似的,我心里一阵苦逼,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,完全体会不到我现在的心情。

    想着那些普通人,此刻可能都在家里过着安逸的日子,而哥们儿还得跑到这年不拉屎的无人区来过雪山。

    我感觉今晚肯定得在雪地里过夜,而且还会被冷死。雪地上看见不少动物的脚印,有些像是狼的,就算不被冷死,那也得被野兽袭击!

    为什么我一直认为会被冷死?因为这里的气温特别低,起码零下十多度,呼吸都有些困难。想想晚上气温还得下降,到时候别说我和琅秀秀像在沙漠里那样依偎取暖,就是把衣服全脱了搂在一块儿,第二天也是一栋冰雕罢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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