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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:雪角鹿王

作者:纳闷的桃子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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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和那客栈伙计又聊了一会,开了一间天字号客房,卢森便离开了客栈,准备出去逛逛。
    此时已经接近日落,卢森住的客栈并不提供正餐。
    只能供应一些点心茶水而已。
    听了伙计的推荐,卢森去了不远处的一处酒肆。
    那酒肆的酒酿肉是雪石城中一绝。
    卢森听了食指大动,迫不及待的走出了客栈。
    沿着街道向东直行不过五百米,便找到了那家酒肆。
    酒肆名为醉公记。
    店面并不显眼,走进去后,卢森发现里面也并不大,仅能同时供六七桌食客同时就餐。
    许是因为此时是商旅淡季,店内的客人并不多,算上刚刚进来的卢森,也不过三桌而已。
    卢森扫视了一遍,发现都是寻常百姓,便自顾自的找了张干净的桌子,坐了下来。
    店内的小二热情的招呼了卢森,看着卢森一身打扮,就知道不是一般人,因此殷勤的很。
    这种情况见多了,卢森也就不太在意了。
    点了这里最有名的酒酿肉,又随意的要了几个小菜一壶酒。
    不一会,酒菜被小二呈上。
    卢森呷了一口酒酿肉,软糯香甜,酥烂的肉方被美酒浸润,一口咬下,酒香弥漫整个口腔。
    这一口,不枉卢森特意来此小店品尝。
    其他几道小菜,也各有特色,卢森吃的舒心。
    直接将熊皮大衣脱下,开始大快朵颐的吃喝起来。
    吃的差不多时,卢森叫来了小二。
    那小二见卢森叫自己过去,以为是要结账。
    “客官,一共27个银币另30个铜子!”
    卢森听了一愣,没想到这价格如此的便宜。
    但随即有些尴尬,自己浑身上下,玄灵币也有不少,玄灵石玄灵晶更多。
    可惜,银币和铜币是一个都没有。
    卢森对那小二说道:“我这没有银币。”
    那小二也是一愣,暗想这人怎么会没有银币,难道是自己看走眼了?
    于是试探的对卢森说:“没关系,金币或是铜币都行!”
    “抱歉,金币铜币我也没有!”
    “这……客官,您不会是要吃霸王餐吧?”
    “这你放心,吃霸王餐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!”
    卢森郑重其事的对那小二说。
    “那您这是?”
    小二也有点懵。
    卢森见状,也不打趣小二了。
    直接从怀中取出几枚玄灵币,丢给了小二。
    小二下意识的接住,愣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,盯着手中的几枚玄灵币,大惊。
    “这,这,这是玄灵币?”
    对于酒肆这样的小地方,能过来用餐的几乎都是普通凡人。
    虽然酒酿肉在雪石城内也算小有名气。
    但毕竟店小环境一般,所以很少有修炼者过来用餐。
    即使偶尔有一些修炼者来此用餐,也不会用玄灵币付账。
    小二惊讶的声音有些失控,声音提高了不少,引得另外两桌食客注意。
    但发现没什么事情发生,便又转过头,不再关注。
    反倒是惊动了在柜面里坐着的酒肆老板。
    几步快跑,来到了卢森的桌前,直接开口询问起了小二出了什么事。
    说实话,小二自己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。
    呵斥了几句没见过世面又大惊小怪的小二,老板将其打发走,自己亲自接待卢森。
    “这位公子,这玄灵币每日的价格都有波动,给您找来并没有问题,倒是多了我们生意算是白做了,少了您又吃亏,要不您再找找看有没有金币什么?”
    老板诉苦,卢森点了点头,有些道理,便开口说道:“这几枚玄灵币你收着,这酒酿肉你再给我多做几份,多少你看着来就行。”
    那老板还算有眼光,知道这卢森可能是修炼者,也就没有多说什么。
    收下了玄灵币,向卢森道了声稍等,便转身去了后厨安排厨师多做几份酒酿肉去了。
    不多时,十份酒酿肉做好,铺满了餐桌。
    卢森一挥手,所有的酒酿肉消失的一干二净。
    在酒肆老板一脸惊讶的注视下,卢森披上熊皮大衣直接离开。
    接下来一天,卢森在雪石城内大肆进行了采购一番。
    横纵几万里的荒原,到处都是玄兽,危机四伏。
    卢森想了两种办法横穿荒原。
    第一种最简单,购买大量恢复玄气的丹药,不停的使用空间挪移术进行赶路。
    好处是可以避免绝大部分的麻烦,坏处是要不停的吞服丹药,恢复玄气,太枯燥了。
    第二种就是购买一匹雪角鹿当坐骑,这雪角鹿是极北荒原上常见的一种玄兽。
    奔跑的速度快,耐力持久,不惧怕其他玄兽的气息,最关键的是适应雪地和泥泞的道路。
    深受冒险者的喜爱。
    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贵,一匹成年雪角鹿要五万玄灵币起步。
    雪角鹿的吃食也很讲究,配好的草料,每天要花销几十枚玄灵币。
    两个方案,卢森仔细考虑过,前者虽然看上去速度很快,但毕竟要不停的恢复玄气。
    典型的充电两小时,通话五分钟。
    卢森目前恢复玄气,即使服用恢复玄气的丹药,每恢复三成也需要三个小时的时间。
    毕竟金色玄力的质量太高了,没有办法。
    这样一来,每天不停的恢复玄气,最多也就使用八次空间挪移术。
    说破大天也就是日行八百里而已。
    第二种方案,重点在于雪角鹿的速度。
    虽然没有乌蹄马日行三千里那样的极速。
    寻常雪角鹿日行一千多里是绝对没有问题。
    如果是雪角鹿王,那速度会更快,堪比乌蹄马。
    日行三千里也不是不可能。
    最关键的是在极北荒原,能日行三千里的乌蹄马,还真不一定有普通雪角鹿跑得快。
    卢森思索再三,决定骑雪角鹿横穿荒原。
    自己不差钱,自然要买就买最好的,就这样,卢森花费了近百万玄灵币,购买了一匹雪角鹿王。
    卖鹿的商人还赠送了足够雪角鹿吃几个月的口粮。
    卢森想了想,自己又补充了雪角鹿王能吃一年的口粮。
    毕竟这一路都要骑着,多准备点没坏处!
    当卢森骑在雪角鹿王身上,在雪石城大街上穿梭的时候,那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。
    一身橘色毛皮,身高三米多,头顶雪白色的一对鹿角。
    这卖相绝对的扎眼。
    雪石城的百姓经常见到雪角鹿,这没什么好惊奇的,但雪角鹿王确是极其罕见的。
    就这样,准备充足的卢森,骑着雪角鹿王开启了横穿极北荒原的旅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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