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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归于平庸

作者:喝点猫茶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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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所以,你研究出来什么了没有?”
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手里的这块血红色玉石,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把玉石还给了宋以沐。

    “听师父说,上个月,死王那里传送过来一根胫骨,对吗?”

    听到我的问题,宋以沐原本轻松的心情,再次消沉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宋以沐点了点头,蜷缩着身子坐在躺椅上,“程叔不让我继续碰跟深红领域有关的项目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我看着宋以沐,说道:“可是,师父这几个月,可是每天都在忙着调查这些项目,就连华表上面的密文,也成功破译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宋以沐有些痴傻地看着我,看样子,她花了一番功夫,才搞清楚我刚刚说的话,究竟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“啊!”她猛地瞪大了眼睛,“他又骗我!”

    “还有,这次来,师父还有个事情要我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十天之后,基地要编一组研究队,进入深红领域调查。”

    宋以沐的表情逐渐精彩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他希望你也能加入,但前提是,你能通过基地的阈值考核。”..?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宋以沐的神情表现地有些激动,可她很快便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不,我现在这个样子,不可能通过考核的。”

    有效。

    老程之前跟我说,要我用这个办法来激一激宋师姐,看来还是老程更了解她啊。

    如果宋以沐目前的情况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,我刚才这番话可能会加深他的病症,但我面前的女人,不是别人,而是我的师姐啊!

    “所以我来了。”我耸了耸肩,说道:“我一定会帮你通过考核的。”

    她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,说:“就你啊。”

    又是一种熟悉地瞧不起文科生的眼神。

    “别用那种眼神看我。”

    “说得好像你很专业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切,我可是做足了功课,我在灵视那边认识了一个侦探,他主攻心理学方向的,我可是请教了很多方法搞定你。”

    “噗。”

    宋以沐意外地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是她十几天里唯一的笑容,笑得很勉强、很憔悴。

    很心碎。

    她的笑容戛然而止,似乎是很认真思考着我的话。

    我俩就这么沉默,直到夜色将最后的灯火带走,四周的楼宇安静下来,没有灯光、没有动静,只有我们这一方还亮着灯的阳台,在黑暗的包围中逐渐困倦。

    “今天早点睡吧,不要吃安眠药了。”临走时,我说道,“明天早上八点钟,我准时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“来接我?”她问道,“你买车了?”

    “你就等好吧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当然没买车,于是我从之前那个照相店老板那里借了一辆摩托车,准时来到了宋以沐家的楼下。

    她穿了一件很简单的衣服出来,看见我胯下的摩托车,露出的惊讶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你从哪儿弄来的?”

    “别管了,快上车!”我把头盔递给她,她点了点头,轻轻一跃,坐在了我的身后。

    “扶稳了。”我拧动油门,摩托车缓缓启动,向前嘎蹬了两下,晃晃悠悠地起步了。

    “你会骑摩托车吗?”

    “不会!”我爽快地回答道,“我可以学。”

    挂好档,终于勉强起步了。

    宋以沐双手扶着我的腰,她的手显得很局促,终于磨蹭了半天,身体贴在我的后背上,抱住了我。

    这令我心头一热(是个男人都会这样的)。

    拧足了油门,按照原定的路线向前驶去。

    我从后视镜里看见,身后跟着两辆车。

    估计严青正坐在其中一辆车里,紧张地看着我和宋以沐。

    “真是不好意思,又给人家添麻烦了。”我在心中这样想着,但手底下却把油门拧死,窜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太快了!”宋以沐紧贴着我的身体,在我后面大声喊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?我听不清!”

    我们就这样在城区里疾驰,沿途一路绿灯,都是盾卫为我们开设的,这种感觉很奇怪,但也很不错。

    猛烈地风从我们的耳边刮过,夏日酷热的气息在这时也变得凉爽。

    我们一路朝着北边驶去,开了很久很久,我终于感觉,我做了点像是年轻人通常会做的事情,骑着摩托车,在公路上面疾驰。

    “我们要去哪儿?”宋以沐紧贴着我问道。

    “去草原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她的声音在头盔里面很沉闷,“你没疯吧!”

    “快到了,再有一个多小时就到了。”

    从北京,向北200多公里,是距我们最近的草原,我的姥爷曾经在这里工作过,在我很小的时候,带着我到这里玩。

    我很喜欢这里,或许是和大海不同,即便大海广阔,它的深邃却令人畏惧,而草原给我的感觉,则是无拘无束地自由。

    我开始放慢速度,在水泥路面上享受风景。

    牧民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,他们骑着马,在草原上驱赶羊群。

    我们右侧的草原上,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小伙子,他穿着短袖短裤,似乎想跟我们比试一下速度。

    马儿在草原上跑了起来,速度很快,脚下扬起尘土和草屑,那小伙子笑着望着我们,一路疾驰而去。

    “快,追上他!”宋以沐拍了拍我,显得很兴奋。

    我便拧动油门,稍微提了提速,轻松超过了那匹奔跑的骏马,小伙子看我们超了过去,也收进缰绳,放慢了速度。

    后视镜里面,一切都像是一场梦。

    远处的连绵的小山丘、蓝到不能再蓝的天,碧绿的草原和草原上开满的花;一如年少时的回忆重现在眼前,心境却也恍如隔世一般,愈发年轻。

    我们随便找了个路边停下,坐在草原上吃些午饭。

    摘掉头盔,深呼吸这里的空气。

    空气清新。

    (2012年前后,北京的空气质量刚开始好转,这种清澈的地方,依旧很吸引人。)

    草原上没有多少游客,有的也只是我们两人,还有停在很远处的盾卫的车子。

    宋以沐歪着头看向那边,她似乎也发现了盾卫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他们要一直跟着你吗?”

    “至少在项目23没离开我之前,他们确实得跟在我身边。”

    “骨笛……你一直随身携带吗?”

    我伸手一挥,骨笛从摩托车的后箱里面钻了出来,来到我的手里。

    “话说,这东西能吹响吗?”

    “能啊。”

    她眨了眨眼睛,看着我。

    “不,不太好。”我摇了摇头,“我一吹,盾卫们就得提心吊胆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

    我俩在草地上躺下,看着天上流动的云。

    “说起来,每天带着一个未知的项目生活,是什么感觉呢?”

    这话倒是问住我了。

    其实,我经常会在晚上考虑过这种事情。

    谁也不知道,那三首曲子吹奏完之后,会发生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我也很怕,万一哪天我被什么东西控制了,不得不吹响骨笛、又或者我在无意识中,被帝熵操控着吹奏骨笛,那我会不会成为灾难的始作俑者?

    这并无可能。

    我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。

    可骨笛的另一边,却是一个创造了宇宙,或是说宇宙本身的至高神灵。

    我肩上的胆子太重,以至于我无法察觉。或许当我真正了解我所肩负的责任只是,我会受不了而崩溃。

    而在我无意识的条件下,操控我去做任何事情,这种事情,对于帝熵来说,或许不过抖动一下羽毛那么简单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我是不是该像个办法,防一下帝熵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这很蠢,但最起码能让我的心里有点安慰。

    “说不出来吗?”宋以沐转过身来看着我。

    “似乎……没什么感觉。”我说道,“刚拿到它的时候,可能有几个晚上睡不着觉,但现在,也就习惯了,毕竟骨笛并没有对我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。”

    盾卫除外。

    “那看来,你的心理素质要比我好不少。”

    宋以沐轻声说道:“你看我,不过是得到了点关于父亲的消息,就变成了这个样子。”

    宋以沐苦笑了两声。

    “我的童年是不正常的。”宋以沐叹了口气,“因为父母离婚,不得不跟着我爸爸一起生活,他这个人就很孤僻,对工作十分上心,除了程叔,就没有别的朋友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差不多,周围基本上没有能说上话的同龄人,所有整个童年都是在不断的学习中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生命中只有我父亲,我太依赖他了,以至于当他离开我的时候,我快疯了。”

    “跟你相比,我就太普通了。”我说道。

    “普通吗?”宋以沐摇了摇头,“我好羡慕你的生活、你的状态、还有你的家庭……虽然我没见过你家里人。”

    “直到今天我才发现,我身边能交心的朋友实在太少。”

    “骗人。”她说道,“会做饭、还会照顾人,你这种人怎么可能没有朋友?”

    “正是因为我有时候就是个烂好人,很希望对所有人好、跟所有人做朋友,最后才没有几个能说上话的人。”我说道,“我只不过是……不想让自己活的太普通了,结果,越是勉强自己,越是活得平庸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“那我能算得上你的朋友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

    沉默片刻,宋以沐忽然说道:“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早就回去?”

    “健身房的月卡,好久没用了,好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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