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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章 遗忘之人

作者:幻海半仙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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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江生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变态杀人狂,此人不但丧失了同理心,嗜杀成性,并且还有着一定程度的精神问题。

    在我看来,黑金案中,他犯罪过程完全找不出任何有依据作案动机,简直就像是头脑一热,就做下了那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案件。

    话虽如此,可那个混蛋的智商却是远高于一般人,而因为教化场计划的那段经历,又使得他具备了很强的反侦察能力。

    这样的家伙,极难对付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。

    望着天台下面惨死的骆兵,我的脑海里,却满是819这串血字。

    黑金案中,江生原本想要杀害九个人,可截止到今天为止,已经有八个女性因此被残忍的杀害。

    即使骆兵死了,或许也不足以了结这一切,如果我真的想救下潜在的第九名受害者,最有效的办法,就是尽快抓住那个混蛋!

    老严回头看了我一眼,与我四目相对,我俩很快就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。

    半晌,老严重重的叹了一口气,随即领着我一步步朝着楼下:“越是到这种时候,越是急不得,一步步来把,先看看徐富贵那边有没有什么收获!”

    老严说的也有道理。

    几个小时之前,徐富贵正率领着一队刑警赶去追击那些余英豪的爪牙了。

    如果能抓住那些家伙,我们或许可以从这些家伙的口中,找出关于余英豪藏身之处的线索。

    那个混蛋以及集团高层,应该就藏在黑金市的某个角落里,并且在暗自策划着一些什么。

    我感觉,花花或许也被他们绑去了那个地方,正在被迫接受着教化场计划中的那些实验,只是,他们的藏身处究竟在哪?

    一时之间,我却根本没有丝毫头绪。除了那四家公司,还有什么位置,是他们可能藏身的地方呢?

    市局留守的刑警已经全部赶到了现场,正忙着处理尸体以及搜集证物,有了六层房间里面找到的那些东西,红衣案也算是可以顺利结案了。只是,看着骆兵那具残破的尸体被缓缓抬上运尸车,我的心里却突然涌起了千万种滋味,难受得厉害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老严那边也接到了徐富贵的电话。

    警方虽然包围了那些余英豪的爪牙,可经过一番战斗之后,那边所有的人全都开枪自尽了,没有留下一个活口。

    我估计余氏集团也对其下属成员进行了全面洗脑,就像我在富强文化的地下研究所内所看见那些研究人员一般。那些成员对于余英豪所构造的美好“蓝图”深信不疑,并且不遗余力的为那个混蛋付出了一切,哪怕献出生命,也在所不惜。

    想来,还真是令人感到唏嘘。

    刹那间,天色已经完全放晴了,阳光洒满了街道,带来了一种久违的暖意。

    卖菜的老农,早点小摊,晨练的老人,以及忙碌的上班族全都混在一起,使得原本寂静的城乡结合部,也逐渐变得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人类生来就是健忘的,每个平凡的人都如同蝼蚁一般,努力的生活着。

    昨晚的喧嚣已经散尽,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,也从来没有人死去。

    在得知了徐富贵那边传来的消息之后,反应最大的人,却是边上的路远:“这倒好!线索又断了,这下,我们应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不急,车到山前必有路,我一个黄土埋半截糟老头子都没说什么,你这个大小伙跟着嚷嚷什么?”老严白了路远一眼,便不再搭理他,自顾的朝着一个早点摊那里走去。

    我发现自打在鬼门关边走过一圈之后,这老头就好像看透了生死一般,对任何事情都不急不躁的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专卖馄饨的早点摊子,摊主也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看起来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了。

    老严走上前去,和那个摊主寒暄了几句,随即要了三大碗馄饨加油条,为我们一人备上了一份:“忙了一晚上,怪辛苦的,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会。只有把肚子填饱了,才有力气去做别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也好,先这样吧!”

    摊主熟练的把事先包好的馄饨丢进了大锅里,用漏勺轻轻搅和开。

    待到馄饨内部已经熟透之后,一个个馄饨便朝外胀裂开来,纷纷浮了上来。待到这时,老汉再用漏勺将那些个馄饨依次盛进碗里,淋上高汤,再洒上一点葱花。

    待到那三碗馄饨端到我们面前之时,刹那间,香气四溢,使得我和路远当即忘记了心中的烦恼。

    “快吃吧,趁热!”

    “行勒,我们不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就这边上刚炸出锅的油条,我们两也顾不得吃相,当即对面前的东西大快朵颐。说实话,来黑金市这么久了,只有今天早上,我才真的算是吃上了一顿像样的早饭。

    老严倒不急着动筷子,点上了一根香烟,和边上的摊主自顾和边上的摊主聊着。

    趁着现在客人少,摊主也没多大事情可做,倒也不太介意。

    言语间,我们得知了这个摊主虽然在这里摆摊,可却并不住在这片城乡结合部里面。他的住所,离着这边有个十公里左右的距离,所以每天天还没亮,就得准备好东西,骑车赶来这里了。

    “嗨,老乡!”老严吃了一口馄饨,随即缓缓开口道:“你这东西味道真不错,应该不愁没客人把。为啥赶这么老远路,就为了来这里摆摊?”

    听了老严的话,摊主拿着毛巾一抹脸上的汗水,一脸无奈的开口道:“我以前住在这里,也在这里摆了十年的早点摊,和里面好多人都混熟了。他们每个人吃什么,喜好什么,有什么忌讳,我都清楚。前段时间儿子买了房,搬到山的那边去了,死活要接我过去住。好些个老主顾都吃惯了我做的馄饨,要是让他们专程跑到山的那边去,也不太方便。我反正一把年纪了,也没啥要紧事,索性就早点过来摆摊,每天还能和那些老伙计聊聊天,倒也落得个自在。” &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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