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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5章 敌进我退

作者:思无邪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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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35章 敌进我退

    初春的雨水一滴滴的打在身上。

    衣甲森寒如冰。

    都说春雨贵如油。

    然而如今的罗市却没有感到有任何喜悦之情。

    他放眼四望,在身边的,只有一圈圈疲惫的士兵,还有许多伤员,或躺或坐,偶尔还能听到一些呻.吟声和呼噜声传来。

    大家实在太累了。

    为了从死神手里逃脱出来,许多人都是三两天没合过眼,神经始终紧绷着,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住。

    在前两天,罗市如果看到有人躺到地上昏睡,他还会冲上去拳打脚踢的让他们起来,不许睡。

    春寒料峭,加上冻雨、疲惫和伤患。

    许多士兵不是在战场上被敌人杀死的,而是躺下去,就再也起不来了。

    “谁知道那些追兵什么时候来,也许下一个死的就是我。”

    罗市不禁苦笑。

    心里隐隐感到一丝后悔。

    这一生,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,大概就是跟上张角的步伐。

    不然自己一个明劲的武者,地方豪强的打手,哪有现在的风光与武学成就。

    但是最错的事也是跟了张角以后,没有弄情楚状况,从张角的核心中掉队了。

    所以这两年,他拚命读书,学习,不是为了让自己转成文职,而是为了弄懂做人做事的道理。

    士别三日,刮目相看。

    两年下来,罗市与过去的他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从这次太平道的危机中,看到了机会。

    危机,危机,危险在前,机遇在后。

    只要太平道撑过了这次,那就是鱼跃龙门,真正前途不可限量。

    将来改天换地,也未必不可能。

    这可是……

    从龙之功啊!

    一心想重新挤入太平道核心高层,回到张角身边的罗市自告奋勇,前往最危险的魏郡防线。

    哪知道……

    危险是遇到了,机遇却还没来。

    读两年书可以明理,但却不足以让一个纠纠武夫,一跃变成战神。

    凭着手里五千人,在数倍与己的敌人面前,而且还被文丑率大军从背后杀出,

    罗市能带着一小半人全身而退,已经算是他组织得力,头脑冷静了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连他也感到绝望了。

    太平府那边大概还不知道魏郡的事吧?

    整个邺城防线已经丢了,

    全盘崩溃,只是时间问题。

    罗市仰头向天,双目极力眺望,却看不清这雨夜,漆黑的天幕外有什么,不知天亮了会不会有太阳。

    冰冷的雨丝飘进嘴里,没有甜味,只有丝丝苦涩。

    在头脑里,他又把整个魏郡的地图,与敌人的进军路线复盘子一遍。

    太平府在这里,还能有多少人?

    除了自己这两千残兵,

    张绣的大军现在哪里?

    赵云呢?

    这是天师张角手里最强大的机动部队,掌握了近乎一半的太平府骑兵。

    剩下的另一半骑兵,在沐铁手里。

    沐铁做为跟随张角最久的大将之一,战功赫赫,而且对天师忠心耿耿。

    此时做为总预备队,轻易是不会离开巨鹿郡的。

    那么,能指望的只有张绣和赵云这两名骑兵将。

    也只有骑兵才有足够快的速度,赶到魏郡防线,来扭转局势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,自己发出去的求援信,有没有传到天师手里。

    等天师他们做出反应,发出新的指令,派出援兵,只怕自己坟头草都三尺高了吧?

    罗市很奇怪,都到这个时候了,自己居然还有闲情去胡思乱想。

    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,冲自己身边打盹的一名亲兵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后者身体像是触电一样,从泥水中弹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将……将军。”

    “反应还不错。”

    罗市用手里的鞭梢在亲兵的帽檐上敲了敲。

    这锅盖一样的大檐帽,也是太平府军中的标配,是由后勤军需官糜芳派后勤队送来的。

    在战前及时武装上。

    开始罗市还不以为意,后来发现,这种帽子有出乎意料的防御能力,许多从天上落下的箭支,打中圆溜溜的帽顶,就被滑开了。

    当时问军需处的人,此帽名何?

    得到的答案,是后勤队那名队长一脸怪异的道:“天师说,这个叫……安全帽。”

    好奇怪的名字。

    罗市摇摇头,没继续想下去:“我们还有多少粮草?”

    伤痛、休息不够还是次要的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上次大败,所有的辎重全都丢掉了,一路逃到这里,大家都没吃上一口热饭。

    “将军,我们只剩下一些锅盔了。”

    亲兵一脸苦涩。

    锅盔,也是天师的发明。

    替代了以前粮草中的米面,这玩意干了以后,硬得像石头,敲在脑袋上能把人头打破。

    辎重队美其名曰:可以当盾用。

    能不能当盾用不知道,但这玩意比传统的军中粮食好运送,而且不易坏,适合长久保存。

    吃的时候,有条件就烧一锅热水,用刀将干硬的锅盔砍碎,扔锅里,再丢两块肉干,等水开之后,就是一锅美味的汤羹。

    这道菜也是天师的发明,据说叫什么“羊肉泡馍”。

    真奇怪,锅里扔的明明是猪肉干,羊是塞外胡人才有条件天天吃,中原这边,一般都是养猪,什么都吃,不挑食,比较好养。

    牛是耕田用的,属于战略物资,

    骡马也同理,自然不能宰杀。

    所以军中流行吃的肉干,咸肉,都是治下百姓养的田园猪。

    这跟羊肉没有半毛钱关系,这汤怎么会叫羊肉泡馍??

    百思不得骑解,但是也无人有胆量去问张角的想法,既然天师说是羊肉,那就是羊肉。

    罗市被亲兵唤了几声,这才发现自己又走神了。

    他摇摇头:“天亮前,埋锅煮汤,让大家吃口热的。”

    “诺。”

    吃口热乎的,就得战略转移了吧。

    他是这五千人的将军,得为手下的兵负责。

    如今魏郡邺城防线已失,野外机动力量大量丧失,只有保存有生力量,战略转移。

    他始终记得,在黑山上讲武学堂,张角曾亲自说过一句话,叫做:敌进我退,敌驻我扰,敌疲我打,敌逃我追。

    现在守是守不住了,战略转移吧。

    保存有生力量,以期再战。

    罗市的想法很好,可惜,颜良和文丑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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